今天2023年 05月 22日 星期一,欢迎光临本站 珠海国昇侦探公司

公司动态

侦探公司 一个配偶出轨导致离婚,另一个配偶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吗?

文字:[大][中][小] 2021-03-19    浏览次数:    

基本案例

在婚姻关系期间,丈夫与他人住在一起并生了一个孩子,然后起诉离婚。近日,江苏省常熟市法院审结了离婚纠纷案,裁定允许双方离婚。该男子还应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丈夫出轨离婚_离婚 出轨_出轨的女人为什么不离婚

原告姚晨和被告人何欣于1999年通过介绍见面。他们于2002年登记结婚,并生了一个儿子姚晓文。由于生活中的琐事,两党之间发生了冲突,原告姚晨与他人同居生子。 2020年5月,原告再次在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侦探公司 一个配偶出轨导致离婚,另一个配偶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吗?,要求双方做出离婚判决。

原告姚晨表示,他与被告人十年没有任何和解的迹象,他已将以他的名义登记的所有财产捐赠给了被告人,这符合被告人的要求。被告人何鑫辩称,由于原告在婚外生育子女,他要求赔偿被告精神损失20万元。

在审判期间,原告和被告双方均同意将合法儿子姚小文由原告抚养长大;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岁为止,被告也同意。双方均表示,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自行决定,尊重您儿子的意见离婚 出轨,无需法院处理。原告和被告均一致确认他们没有婚前财产,也没有结婚后的共同债权和债务。关于婚后共有财产,被告提交了两份不动产证明。原告认为,两院由原告,被告和姚小文共同拥有。原告已自愿将原告在两所房屋中持有的股份转让给被告,以补偿被告并达到离婚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再需要按照两方之间的婚姻协议处置被告人对共有财产的处理,被告人对此表示认可。

丈夫出轨离婚_出轨的女人为什么不离婚_离婚 出轨

庭审后,发现原告姚晨和局外人乔某在2013年有一个非婚生子女。原告说,他和乔住在一起,但不是以丈夫和丈夫的名义长期同居。妻子。

被告关于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20万元的主张是否应予支持?法院裁定,在本案中,与被告的关系期间,原告与异性之间婚姻关系不当,并生了孩子。他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的义务珠海婚外情公司,严重损害了夫妻和被告的感情。个人感觉显然是导致他与被告夫妻之间关系破裂的主要缺陷,对被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作为非侵权方,被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应予以支持。鉴于原告已将本案涉及的两所房屋的股份转让给被告,并使被告倾向于共同财产分割,被告要求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20万元。 ,这太高了。向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5万元。判决后,原告和被告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原告完成了履行。 (文字均为假名)

法官的陈述

根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如果配偶同居并造成离婚,无辜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期间,如果配偶之一与婚姻以外的异性有不正当关系,则应确定另一方有过错,导致配偶之间的关系破裂。如果非过失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该方命令过失的一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费。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 
在线客服

QQ咨询

咨询热线:
130-9737-8133